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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云南省制造业集群竞赛的通知

来源: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3/26 8:4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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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产业强省建设提供有力支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决定开展2022年云南省制造业集群竞赛。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2年云南省制造业集群竞赛的通知
 
  各州、市工信局:
 
  为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落实2022年云南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打造产业集群的相关要求,加快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培育发展一批有竞争力的制造业集群,引领带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为产业强省建设提供有力支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决定开展2022年云南省制造业集群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国家级和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所在园区管委会(含2022年新授牌的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
 
  二、参赛领域
 
  绿色铝、绿色硅、新能源电池、绿色食品加工、生物医药、有色金属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新一代电子信息制造、绿色化工、特色消费品等全省制造业重点领域。每个园区参赛领域不超过2个。
 
  三、参赛条件
 
  (一)产业特色明显。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育发展集群相关政策措施和实施方案,建立统筹促进集群发展的组织领导和协同工作机制。产业发展规划目标明确,有相对集聚的产业空间布局,功能定位科学合理,发展边界清晰,符合绿色、低碳、节能、环保要求,可持续发展能力强,在国内同行业有较大影响力。
 
  (二)产业规模效益突出。集群区域面积满足产业发展需求,围绕主导产业形成了较大的产业规模和市场份额,拥有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中小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等较强成长性的优质企业。主要产品市场占有率国内或省内领先,具有较强的品牌影响力。建立完善的统计工作制度,能够完整、准确、及时提供数据分析。
 
  (三)协同创新能力强。集群围绕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形成了紧密高效的分工协作机制,带动企业共同行动,实现产业链上下游和产供销协同发展。积极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建立了由核心企业、科研院所组成的创新生态系统,拥有一批高端产业领军人才。骨干企业的技术装备、科技创新和工业设计能力在全省同行业中处于先进水平,自主创新能力突出。集群龙头企业在生产制造、营销推广、企业管理等领域积极应用5G、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程度高,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企业管理、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等方面达到省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四)要素集聚程度高。集群内企业集聚度较高,人才、技术、资金、信息等要素集聚程度高,拥有国家和省级企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公共服务平台。区域内基础设施条件良好,公共配套服务完善,集群金融服务效率高。
 
  (五)开放合作水平高。集群企业能够嵌入全球产业链价值链分工,具有一定的国际美誉度和影响力。集群拥有良好的营商环境、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高,对外交流合作活跃。
 
  四、竞赛程序
 
  (一)各州市工信局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本地区符合参赛条件的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所在园区填写《制造业集群参赛信息采集表》,编制《培育发展制造业集群实施方案》,并对参赛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推荐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联合相关部门设立竞赛评审委员会,负责集群竞赛的评审工作。
 
  (三)竞赛委员会将按照评分标准对集群竞争力和影响力、集群培育实施方案、集群培育重点项目三个方面进行打分,并结合现场答辩情况进行综合评判。
 
  五、培育计划
 
  (一)培育方式
 
  对产业实力位居全国前列、已形成较强品牌和规模效应的集群授予“云南省优势型制造业集群”称号,对初具产业规模且符合我省产业方向、发展势头良好的集群授予“云南省成长型制造业集群”称号,均纳入省级制造业集群培育计划,开展为期三年的专项培育和支持。支持资金的金额及方式将在2022年云南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通知中明确。
 
  (二)奖补资金使用方向
 
  奖补资金直接拨付园区管委会,由园区管委会统筹使用,主要用于以下三个方向:一是集群内的补短板项目,即围绕增强集群产业核心竞争力开展的重大技术创新项目、龙头和骨干企业重点投资项目、集群内全产业链关键项目等实体项目。二是公共服务活动,即搭建集群发展所需的协同创新、工程化产业化、检验检测、信息集成共享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集群成员企业对外宣传、联合参展、国际合作、人才引进培养、咨询服务等。三是集群促进机构建设,即集群发展促进机构日常运营管理的软硬件建设,包括组织架构、运行机制、人员培训、办公设备购置等。
 
  六、相关要求
 
  (一)各州市工信局要加强组织领导,综合考量集群产业基础、网络化协作、技术创新、要素集聚、开放合作和组织保障等方面因素,推荐本地具有竞争力的制造业集群参加竞赛,并做好材料的审核报送工作。
 
  (二)各参赛园区要履行培育发展制造业集群的主体责任,因地制宜,遴选具有良好辨识度和影响力的制造业集群参加竞赛,做好《信息采集表》和《实施方案》的组织编制,并对材料真实性负责。
 
  (三)请于2022年4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报送至省工信厅发展规划处。联系人及电话:王进0871-63518137  邮箱:ynfzghc@sina.com。
 
  附件:1.推荐意见(模板)
 
  2.制造业集群参赛信息采集表
 
  3.培育发展制造业集群实施方案
 
  4.竞赛评分标准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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