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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假期归来,这些智造新规不可不知!

来源:智能制造网
编辑:林中易木
2021/5/6 9:5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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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21年5月,我国智造领域将迎来这些新规。
  常见App必要个人信息范围确定
 
  日前,国家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等联合发布《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自5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了地图导航、即时通信、网络购物等39类常见类型APP的必要个人信息范围。同时明确运营者不得因用户不同意提供非必要个人信息而拒绝用户使用APP基本功能服务。
 
  国家取消部分钢铁产品出口退税
 
  4月28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部分钢铁产品关税的公告》,公告称自5月1日起,调整部分钢铁产品关税。其中,对生铁、粗钢、再生钢铁原料、铬铁等产品实行零进口暂定税率;适当提高硅铁、铬铁、高纯生铁等产品的出口关税,调整后分别实行25%出口税率、20%出口暂定税率、15%出口暂定税率。
 
  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启动
 
  4月22日,工信部工信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了工作目标、重点领域、培育条件、培育措施和组织实施。按照通知列明的申报条件,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工作将于4月28日正式启动,5月6日截止。
 
  《加氢站技术规范》新国标实施
 
  日前,住建部发布关于国家标准《加氢站技术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新规范增加了液氢相关技术内容,补充细化了氢气加氢机技术要求,补充完善了氢储存系统及设备、氢管道及附件、防雷、接地和防静电等技术要求,以及氢气系统运行管理要求。自2021年5月1日起实施,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同时废止。
 
  智能家居行业再迎两项国家标准
 
  2020年,国家市监局、国家标委会发布了2020年第21号中国国家标准公告,批准了包括《物联网智能家居 用户界面描述方法》和《物联网智能家居 设计内容及要求》两项物联网智能家居在内的106项国家标准和2项国家标准修改单。新标准将于2021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安徽省大数据发展条例正式实施
 
  近日,《安徽省大数据发展条例》获得通过,并计划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对于社会普遍关注的数据盗用、泄露等问题,明确要求实行大数据安全责任制,并清晰界定大数据安全的各方责任主体和责任范围,为数据信息加上一道“保险锁”。
 
  上海市两项技术地方标准正式生效
 
  今年2月份,《技术转移 竞争情报分析服务规范》和《技术转移 技术评价规范》上海市地方标准正式发布,这两项标准是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科技成果转化制度体系的重要举措,也是探索构建本市技术转移标准体系的首次尝试。标准已于2021年5月1日起实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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