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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等四部门推动大数据协同创新发展

来源:智能制造网
编辑:林中易木
2020/12/30 14: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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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12月28日,发改委、工信部、网信办、能源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的指导意见》。
  近年来,我国制造业发展迎来转型关键期。随着人工智能、5G、物联网、云计算、工业互联网等前沿技术的快速突破,传统行业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步伐不断加快。在此背景下,作为各技术发展的关键食粮和产业转型的重要资源,数据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
 
  国家认为,数据是基础战略性资源和重要的生产要素,深化数据要素市场改革,优化数据基础设施布局,推动算力、算法、数据、应用资源集约化和服务化创新,对于推动政企/行业/区域协同具有显著作用。同时,对于行业数字化升级和产业数字化转型也意义非凡。
 
  基于此,为加快数据强国建设,强化数据中心/资源顶层统筹和要素流通,促进新业态新模式培育,我国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12月28日,发改委、工信部、网信办、能源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要加强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顶层设计,深化大数据在社会治理与公共服务、金融、能源、交通、商贸、工业制造等领域协同创新,发展区域数据中心集群,到2025年全国范围内数据中心形成布局合理、绿色集约规模化的基础设施一体化格局。
 
  根据《指导意见》,发展目标是到2025年,全国范围内数据中心形成布局合理、绿色集约的基础设施一体化格局;东西部数据中心实现结构性平衡;公共云服务体系初步形成;政府部门间、政企间数据壁垒进一步打破;全国形成一批行业数据大脑、城市数据大脑等。
 
  为实现这一目标,《指导意见》从六方面给出了具体的发展措施。
 
  其中在创新大数据中心体系构建方面,《指导意见》提出要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等重点区域,以及部分能源丰富、气候适宜的地区布局大数据中心国家枢纽节点。节点内部要优化网络、能源等配套资源,节点之间要建立高速数据传输网络。
 
  同时在优化数据中心布局方面,《指导意见》细分出四大任务,其一是优化数据中心供给结构;其二是推进网络互联互通;其三是强化能源配套机制;其四是拓展基础设施合作。要求不同部门负责各自的任务,通过四大任务的开展来促进数据基础设施的完善。
 
  而在推动算力资源服务化方面,《指导意见》重点强调了两点:一是要构建一体化算力服务体系,以云服务方式提供算力资源,降低算力使用成本和门槛;二是优化算力资源需求结构,以应用为导向,充分发挥云集约调度优势,提升基础设施利用效能。
 
  在加速数据流通融合方面,《指导意见》表示要健全数据流通体制机制,完善数据资源采集、处理、确权、使用、流通、交易等的制度法规和运营流程;促进政企数据对接融合,鼓励开放数据,探索形成政企数据融合标准与对接机制。以及深化政务数据共享共用。
 
  此外在深化大数据应用创新方面。《指导意见》强调了五点,分别是提升政务大数据综合治理能力;加强大数据公共服务支撑;推动行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推进工业大数据平台建设;加快城市大数据创新应用。
 
  后在强化大数据安全防护方面。《指导意见》要求推动核心技术突破及应用、强化大数据安全保障。加快构建贯穿基础网络、数据中心、云平台、数据、应用等一体协同安全保障体系,提高大数据安全可靠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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