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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美丽江苏建设的意见》

来源:江苏省人民政府
2020/8/14 8:5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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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日前,《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美丽江苏建设的意见》8月12日正式印发。全文21条、7000余字,明确了美丽江苏建设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
  日前,《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美丽江苏建设的意见》8月12日正式印发。全文21条、7000余字,明确了美丽江苏建设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意见共分七个部分:一、准确把握美丽江苏建设目标要求;二、持续优化省域空间布局;三、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四、积极打造美丽宜居城市;五、全面推进美丽田园乡村建设;六、着力塑造“水韵江苏”人文品牌;七、切实强化美丽江苏建设组织推进。
 
  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
 
  关于深入推进美丽江苏建设的意见
 
  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党的十九大将建设美丽中国作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目标。总书记为江苏擘画的“强富美高”宏伟蓝图,赋予了我省建设美丽江苏的重大使命。为深入推进美丽江苏建设,更好推动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准确把握美丽江苏建设目标要求
 
  (一)总体要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以优化空间布局为基础,以改善生态环境为重点,以绿色可持续发展为支撑,以美丽宜居城市和美丽田园乡村建设为主抓手,建设美丽江苏,共创幸福家园,充分彰显自然生态之美、城乡宜居之美、人文特色之美、文明和谐之美、绿色发展之美,让美丽江苏美得有形态、有韵味、有温度、有质感,成为“强富美高”直接可感的展现,成为江苏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鲜明底色。
 
  (二)基本原则。深入推进美丽江苏建设,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统筹推进经济生态化与生态经济化,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持以人为本、可观可感,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既塑造可观的“外在美”,又提升可感的“内在美”。坚持系统谋划、彰显特色,强化规划设计,保护传承历史文化,切实维护自然山水和人居风貌。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聚焦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协同推进经济绿色转型发展、人民生活品质提升、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坚持全民参与、共建共享,建立健全政府、社会和公众协同推进机制,增强价值认同,凝聚整体合力。
 
  (三)目标任务。到2025年,美丽江苏建设的空间布局、发展路径、动力机制基本形成,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城乡人居品质显著提升,文明和谐程度进一步提高,争创成为美丽中国建设的示范省份。到2035年,全面建成生态良好、生活宜居、社会文明、绿色发展、文化繁荣的美丽中国江苏典范。
 
  二、持续优化省域空间布局
 
  (四)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对接国家“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重大战略规划,建立健全省域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形成全省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加快构建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可持续发展的高品质国土空间格局。统筹划定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不可逾越的红线,建立覆盖全省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切实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战略和刚性管控作用,分区分类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探索规划“留白”制度,为未来发展预留空间。
 
  (五)推进省域空间融合发展。完善和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做好区域互补、跨江融合、南北联动大文章,着力形成以都市圈和城市群为主体,以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为支撑,美丽宜居城市、美丽特色城镇、美丽田园乡村有机贯通的空间形态。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和空间协同保护,推进长江、淮河—洪泽湖、京杭大运河、黄河故道等生态廊道和江淮生态大走廊建设,形成森林、湖泊、湿地等多种形态有机融合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加快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大力发展轨道交通,完善高速公路网络,放大水运特色优势,打造绿色交通圈、高品质出行圈,建设万里骑行绿道网,让人民群众享有便捷高效、绿色健康的出行体验。强化水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优化水资源配置网络,完善区域水利治理,切实维护江淮安澜、百川清流。
 
  (六)强化区域空间特色塑造。系统构建全省特色空间体系,坚持沿江沿河沿湖沿海“四沿”联动,着力优化完善区域空间治理,形成各具特色、各展所长、各现其美的美丽江苏区域空间格局。沿江地区对标世界级城市群,统筹产业转型升级和生态环境保护,更大力度“砸笼换绿”、“腾笼换鸟”、“开笼引凤”,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绿色生态经济带。沿海地区加强自然岸线、滩涂湿地等生态资源保护修复,深化陆海统筹、江海联动、港产城融合发展,打造令人向往的生态风光带、人海和谐的蓝色经济带。沿大运河地区突出文化为魂和生态优先,一体建设高品位、高颜值、高水平的文化长廊、生态长廊、旅游长廊,打造中国大运河繁华、精彩、美丽的“江苏名片”。沿太湖地区深化全流域系统治理,大力推进太湖生态清淤、堆泥成山、湿地建设,提升科技创新策源功能,打造环太湖科技创新圈,建设世界级生态湖区、创新湖区,给太湖流域增添更多美丽色彩。沿黄河故道地区协调推进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加快发展高效特色农业,打造千里生态富民廊道和现代农业基地。沿洪泽湖、高邮湖、微山湖、骆马湖等地区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协同推进淮河生态经济带建设,构筑支撑江苏可持续发展的“绿心地带”。探索在区域之间、城乡之间打破边界限制,整合各类资源要素,打造城乡特色魅力区。
 
  三、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七)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开展绿色创新企业培育行动,强化绿色制造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实施绿色技术研发重大项目和示范工程,培育一批绿色技术创新和绿色工厂,建设一批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和绿色循环发展示范区。大力发展融合型数字经济,全面提高产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水平。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提高13个先进制造业集群绿色发展水平,推动生态环保产业与5G、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创新技术融合发展,构建自主可控、安全可靠的绿色产业链。持续推进石化、钢铁、建材、印染等重点行业清洁生产,鼓励开展智能工厂、数字车间升级改造,推动传统制造业绿色转型。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智慧农业,鼓励发展绿色有机种植和生态健康养殖,建设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积极创建国家绿色农业发展先行区,到2025年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达到75%以上。
 
  (八)加大环境污染综合治理。着力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推进温室气体与大气污染物协同治理,降低PM2.5和臭氧浓度,到2025年全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8%以上,到2035年全面消除重污染天气。深入实施河湖长制,持续推进重点流域水环境治理,坚持陆海统筹保护海洋环境,严格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管理。全面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方针,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加快推进污染治理工程建设,着力打造一批特色示范段。到2025年全省国考断面三类水质比例提高到80%。聚焦“重化围江”、“散乱污危”小化工等问题,持续开展化工行业整治提升。积极建设“无废城市”,深化秸秆综合利用,推动建筑垃圾和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及循环利用。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预防、调查评估与风险管控,组织开展重点地区和重点地块污染修复。紧盯危险废物、危化品等领域,有效防范和化解生态环境风险。
 
  (九)系统推进生态修复和建设。推进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实施废弃矿山和采煤塌陷地治理、海洋生态保护修复等工程。推进林地、绿地、湿地同建,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构筑绿色生态屏障。深入开展国土绿化行动,突出抓好长江两岸造林绿化、沿海防护林体系和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充分挖掘城镇、村庄、社区、庭院等绿化潜力,到2025年全省新增造林绿化面积100万亩。加强水土流失预防保护和综合治理,持续提高水土保持率。强化江河湖泊湿地、滨海湿地保护和修复,到2025年全省自然湿地保护率提高到60%。全面推进我省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
 
  四、积极打造美丽宜居城市
 
  (十)提升城市规划设计水平。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完善区域城镇体系,着力形成以南京、徐州、苏锡常都市圈和沿江、沿海、沿东陇海线地区城市带为主体形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增强中心城市和城市群的综合承载能力,培育一批有活力、有魅力的特色小城镇,鼓励有条件的重点中心镇发展成为现代新型小城市,着力改善小城镇特别是被撤并乡镇集镇区的环境面貌。坚持节约集约,提高国土空间利用效率,推动城镇发展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强化“精明增长”理念,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形态,增强城市发展的宜居性。推动城市更新,推进生态修复和空间修补。提升城市设计水平,强化对重点区域、重点地段的空间形态、高度体量、风貌特色、交通组织等控制引导,留住特有的地域环境、文化特色、建筑风格,加强标志性建筑设计,打造更多的城市亮点和建筑精品。
 
  (十一)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品质。推进美丽宜居住区建设,大力推行成品住房和住宅装配化装修,积极发展绿色建筑,加快城市棚户区改造、危险房屋解危、城中村改造,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支持开展现有住宅加装电梯、无障碍通道等适老化改造,有效提升住房保障水平和群众居住品质。推进美丽宜居街区建设,健全城市“15分钟社区服务圈”、“10分钟公园绿地服务圈”、“10分钟体育健身圈”、“5分钟便民生活圈”,健全完善商业、教育、卫生健康、养老、文化、体育、公共活动等居住配套功能,探索物业管理与城市管理有机融合。推进美丽宜居城市建设,构建以公共交通为核心的绿色交通体系,提高城市道路承载能力,加快市政基础设施现代化。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全面实施城市雨污分流,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成效,深化城市易淹易涝片区治理。积极推进垃圾分类,补齐垃圾处理设施短板,到2025年全省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体系,垃圾分类集中处理率达到95%。持续推进城市生态创建,到2025年全省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提高到40%以上。
 
  (十二)健全现代城市治理体系。深化平安江苏建设,营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坚持用“绣花”功夫抓城市治理,着力解决“城市病”等突出问题,到2035年全省大中城市基本消除“结构性城市病”。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建设城市运行“超级大脑”,提升城市精细化、科学化治理水平。加快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步伐,坚持和完善“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治理机制,推动城市治理和服务重心下移,健全社区治理体系,广泛动员组织群众参与城市治理。加强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健全城市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城市本质安全水平。着力完善公共卫生体系,深入推进医养康养结合,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五、全面推进美丽田园乡村建设
 
  (十三)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坚持“沟渠田林路”综合规划整治,持续推进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兴修农田水利,大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提升农田林网建设水平。积极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全面建立“户分类投放、村分拣收集、镇回收清运、有机垃圾生态处理”的分类收集处理体系。全面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回收处置。加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加快城镇污水管网向村庄延伸,并与农村改厕有机衔接。深入推进生态河湖行动计划,扎实开展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强化河湖水系连通和疏浚清淤,到2025年全面消除农村黑臭水体。组织开展乡村公共空间治理,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强通自然村道路和村内街巷道路建设,积极建设绿化美化村庄。实行专业化、市场化运行方式,全面推行农村河道、道路交通、绿化美化、环境保洁、公共设施“五位一体”综合管护。
 
  (十四)深入推进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制定村庄规划编制指南,因地制宜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调整完善镇村规划布局。从平原农区、丘陵山区、水网地区等自然禀赋出发,立足特色产业、特色生态、特色文化,分类推进乡村建设。优化乡村山水、田园、村落等空间要素,加强重要节点空间、公共空间、建筑和景观的详细设计,保护自然肌理和传统建筑,彰显乡村地域特色,展现“新鱼米之乡”的时代风貌。创新特色田园乡村建设机制,全面开展面上创建,到2025年建成1000个特色田园乡村、1万个美丽宜居乡村。将传统村落作为特色田园乡村建设优先支持对象,分批次认定公布省级名录。推动宁锡常接合片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
 
  (十五)加快改善苏北农民住房条件。遵循“四化同步”发展规律,引导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进城入镇落户。鼓励各地按照特色田园乡村建设标准,重点依托规划发展村庄,改造和新建一批新型农村社区,增强公共服务和社区管理功能,同步谋划产业发展和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吸引留乡农民相对集中居住,拓展乡村经济发展空间,提升乡村整体发展水平。持续加大政策支持,大力推动苏北地区有改善意愿的老旧房屋和“空心村”改造,到2025年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明显改善。支持苏中、苏南地区结合实际,积极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
 
  六、着力塑造“水韵江苏”人文品牌
 
  (十六)彰显地域文化特色。扎实推进文化强省建设,丰富优质文化产品供给,完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好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传承弘扬吴文化、楚汉文化、金陵文化、淮扬文化等优秀传统地域文化,展现大运河文化、江南文化的时代价值,彰显水韵江苏、吴韵汉风的独特魅力。注重延续城市文脉,保留历史文化记忆,探索历史空间的当代创新利用,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重视乡土文化挖掘、保护、传承和利用,推进乡村文化振兴,延续耕读文明,保留乡村风貌,重塑乡村魅力。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依托红色资源、自然风光、人文底蕴等,大力发展红色旅游、文化遗产旅游、研学旅游、工业旅游、乡村旅游等业态。强化水文化建设,维护水生态健康,全面展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水韵特色。
 
  (十七)打造文化标识工程。着眼提升江苏文化影响力和竞争力,推出更多文艺精品,培育塑造具有鲜明地域特征的文化标识,涵养文化自信。充分发挥江苏发展大会、江苏文化嘉年华等平台载体作用,讲好江苏故事。积极推进大运河文化带和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加快建设中国大运河博物馆、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数字云平台等标志性项目,办好世界运河城市论坛、大运河文化旅游博览会,打造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的“江苏样板”。持续推进江苏文脉整理与研究工程,加强自然遗产、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推进江南水乡古镇、中国明清城墙、“海上丝绸之路”遗迹等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实施“城乡记忆”工程,深入推进历史名城名镇保护行动,有效保护1000个省级传统村落和传统建筑组群。推动戏剧、曲艺、民俗、传统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培育非遗品牌,彰显非遗价值。
 
  (十八)倡导健康文明新风。注重提升公民道德素质,倡导知礼重仪文明习惯,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无讼”村居建设行动,营造博爱包容的社会氛围。推动文明上网、文明办网,加强网络综合治理,建设风清气正、正能量充沛的网络精神家园。高水平全域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深入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到2025年所有设区市和一半以上县(市)创成全国文明城市,70%的行政村创成县级以上文明村。坚持移风易俗,弘扬科学精神,广泛动员群众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引导全社会养成节水节电节气、垃圾分类投放、使用公勺公筷、拒食野味、绿色出行等健康文明生活习惯。
 
  七、切实强化美丽江苏建设组织推进
 
  (十九)加强组织领导。省委、省政府成立美丽江苏建设领导小组,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领导小组由省委书记任第一组长,省长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编制实施美丽江苏建设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谋划安排重大工程、重大政策、重大改革措施,并与全省“十四五”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有效衔接。研究制定美丽江苏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将美丽江苏建设工作纳入全省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组织开展美丽江苏建设试点示范,充分发挥以点带面作用。支持人大、政协对美丽江苏建设开展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支持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积极建言献策,支持智库机构等社会组织加强研究咨询。各市、县(市、区)党委和政府要结合实际,建立高效的协调机制和工作机制,坚持系统谋划,凝聚整体合力,扎实推进本地区的美丽江苏建设。
 
  (二十)创新建设机制。实施严格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空间保护、环境准入等制度,完善能源、水资源、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机制。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善生态产品市场交易体系和水权、排污权交易市场机制。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建立健全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不断提高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水平。创新实施差别化的区域和产业政策,科学合理规划布局重大产业项目,生态敏感区域严禁开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积极整合相关财政资金,推行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美丽江苏建设。鼓励金融服务创新,大力发展绿色信贷、绿色担保、绿色债券、绿色保险,支持创建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加大专项资金“拨改投”力度,发挥省政府投资基金政策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共同投入。鼓励地方政府在法定债务限额内申请发行债券,用于支持美丽江苏建设公益性项目。对美丽江苏建设相关领域有稳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积极探索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拓宽投资建设渠道。
 
  (二十一)引导公众参与。着力构建推进美丽江苏建设的全民行动体系,提高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互联网、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媒体平台,加强美丽江苏建设宣传推介,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回应公众关切,营造良好推进氛围。鼓励多元参与,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积极作用,动员各方面力量,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热情和干劲,让美丽江苏建设成为全社会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
 
  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2020年8月12日印发
 
  (原标题:全文|江苏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美丽江苏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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