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4月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运行情况
- 来源:运行监测协调局
- 2020/5/28 14:46:15
- 24816
1-4月,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整体呈现回升态势,业务收入、利润、研发投入等多项指标环比回升;不同领域的互联网企业呈现出明显的分化发展态势。
一、总体运行情况
互联网业务收入增速小幅回升。1-4月,我国规模以上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企业(简称互联网企业)完成业务收入3446亿元,同比增长4.9%,增速较1-3月回升3.4个百分点,但仍低于去年同期15.3个百分点。
图1 2019-2020年1-4月互联网业务收入增长情况
行业利润扭转下滑局面。1-4月,全行业共实现营业利润327.3亿元,同比增长4.8%,扭转1-3月下滑(-24.9%)局面,仍低于去年同期29.1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增速回升。1-4月,全行业完成研发费用172.7亿元,同比增长5.3%,增速较1-3月回升5.3个百分点,仍低于去年同期16.1个百分点。
二、分业务、地区运行情况
信息服务收入较快增长,音视频服务快速增长态势持续。1-4月,互联网企业共完成信息服务(包括网络音乐和视频、网络游戏、新闻信息、网络阅读等在内)收入2152亿元,同比增长12.8%,增速较1-3月回升1.7个百分点,在互联网业务收入中占比为62.4%。其中,网络游戏企业由年初的高速增长逐步转为常态化较快增长,以提供音视频服务为主的企业保持快速增长态势。
互联网平台服务收入降幅收窄,生活服务平台转为正增长。1-4月,互联网平台服务企业(以提供生产服务平台、生活服务平台、科技创新平台、公共服务平台等为主)实现业务收入936.3亿元,同比下降8.3%,降幅较1-3月收窄14.3个百分点,占互联网业务收入比为27.2%。其中,以在线教育服务为主的企业保持高速增长,生活服务平台企业扭转前三个月持续下滑局面,电商企业收入增幅逐月提升。
互联网接入服务收入增速放缓,互联网数据服务较快增长。1-4月,互联网企业完成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收入149.3亿元,同比增长3.4%,增速较1-3月回落8.8个百分点;完成互联网数据服务(包括云服务、大数据服务等)收入49.1亿元,同比增长12%,增速较1-3月提高3.1个百分点。
中部地区互联网业务收入保持快速增长,东北地区持续下滑。1-4月,中部地区完成互联网业务收入122亿元,同比增长23.3%,增速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8.4个百分点。东部地区完成互联网业务收入2878亿元,同比增长5.7%,占全国(扣除跨地区企业)互联网业务收入的比重为92.2%。西部地区完成互联网业务收入108.3亿元,收入与去年同期持平,扭转1-3月下滑(-7.3%)局面。东北地区完成互联网业务收入12亿元,同比下降11.9%,降幅较1-3月扩大1.3个百分点。
主要省份呈差异化发展态势,部分省份增势较为突出。1-4月,互联网业务累计收入居前5名的广东(增长8%)、北京(增长18.3%)、上海(下降17.9%)、浙江(增长30.9%)和福建(增长2.4%)共完成互联网业务收入2771.5亿元,占全国(扣除跨地区企业)比重达88.8%。互联网业务收入增速实现正增长的省份有19个,较1-3月增加2个省份,其中宁 夏、天津、安徽、重庆和河北等省份增幅超过50%,内蒙古、新疆、黑龙江、辽宁等省份降幅仍较大。
三、我国移动应用程序(APP)数量增长情况
移动应用程序(APP)数量小幅回升。截止到4月末,我国国内市场上监测到的APP数量为359万款,比3月净增加8万款,环比增长2.2%。其中,本土第三方应用商店APP数量为212万款,苹果商店(中国区)APP数量为147万款。4月,新增上架APP数量19万款,下架应用11万款。
游戏类应用数量保持靠前。截止到4月末,所有种类APP中,数量排前4位的APP合计占比达57.8%,其他如社交通讯、教育等10类APP占比为42.2%。其中,游戏类APP数量继续靠前,达88.4万款,比3月末增加0.5万款,占全部APP比重为24.6%。日常工具类、电子商务类和生活服务类APP数量分别达51.1万、37.0万和31.1万款,分列第二、三、四位,占全部APP比重分别为14.2%、10.3%和8.7%。
音乐视频类应用分发总量稳居首位。截止到4月末,我国第三方应用商店在架应用分发总量达到11402亿次。其中,音乐视频类下载量排第一位,达1549亿次;游戏类下载量排名第二位,达1396亿次,环比增长5.9%,增势十分突出;日常工具类、社交通信类、系统工具类、生活服务类分别以1317亿次、1303亿次、1120亿次、1050亿次排名第三、四、五、六位。在其余各类应用中,下载总量超过500亿次的应用还有新闻阅读类(950亿次)、电子商务类(729亿次)和金融类(672亿次)。
附注:
1. 为更精准反应移动应用市场动态,监测数据由“累计策略(即统计数据为累计计算)”改为“在架策略(即统计数据仅针对在架应用,剔除下架应用)”。
2. 我们参考市场上应用商店分类情况,将移动应用程序(APP)划分为:游戏、日常工具、电子商务、生活服务、社交通讯、教育、主题壁纸、新闻阅读、运动健康、系统工具、音乐视频、金融、拍照摄影及其它,共14个类别。
(原标题:2020年1-4月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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