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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AI、机器人、垃圾分类……这些法规将于元旦正式施行

来源:智能制造网
编辑:半城明灭
2019/12/30 14: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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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20年即将到来,多部法律法规将在1月1日元旦正式施行。从这些法规中,我们能“俘获”哪些关键信息呢?
  在“猪”的本命年里,“猪肉”成功上升为年度热词;那么,2020年即将到来,新的一年又将产生哪些新的变化、带来哪些新的机遇和挑战呢?也许,从一部部马上将要在1月1日生效的法律法规当中,我们就能“俘获”一些关键的信息。
 
  《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2019年11月29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联合印发了《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简称《规定》),将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规定》强调,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提供者和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使用者利用基于深度学习、虚拟现实等的新技术新应用制作、发布、传播非真实音视频信息的,应当以显著方式予以标识,不得利用基于深度学习、虚拟现实等的新技术新应用制作、发布、传播虚假新闻信息。
 
  《规定》明确,违反相关规定的,由网信、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等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2019年11月6日,发展改革委修订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简称《目录》)。《目录》于2019年8月27日在第2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同时废止。
 
  《目录》提出,鼓励煤电一体化建设、井下救援技术及特种装备开发与应用、新型矿工避险自救器材开发与应用、煤矿智能化开采技术及煤矿机器人研发应用等。
 
  《目录》提出,要限制开采深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煤矿、产品质量达不到《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的煤矿、开采技术和装备列入《煤炭生产技术与装备政策导向(2014年版)》限制目录且无法实施技术改造的煤矿。
 
  《外商投资法》
 
  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这部法律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也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期限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外商投资法明确了外商投资、外国投资者及外商投资企业的定义并列举了外商投资的具体情形。外商投资法摒弃了沿用数十年的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区分,统一称为“外商投资企业”。
 
  《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该法规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法规设专章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进行规范,对未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个人和单位,条例规定由相关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法规明确,城乡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生活垃圾应当分类投放至指定收集点的收集容器内,不得随意倾倒、抛撒、焚烧或者堆放。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条件不成熟的,可先分为易腐垃圾与其他类型生活垃圾两类进行投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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