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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6月1日起,10项“放管服”改革新举措将实施

来源:智选车
2019/5/30 8:5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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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9年6月1日起,公安部将在2018年推出的20项“放管服”的基础上,再继续推出10项改革新举措,进一步便民利民。
  2019年6月1日起,公安部将在2018年推出的20项“放管服”的基础上,再继续推出10项改革新举措,进一步便民利民。
 
  1· 小型汽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
 
  在2018年推出的20项“放管服”改革措施中,申请人可持身份证在全省范围内任一地市直接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而2019年6月1日新推出的“放管服”改革措施将再一次放宽小型汽车驾驶证异地申领条件,推行全国“一证通考”。申请人可以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市直接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C类),不再需要提交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以后小伙伴们考C1驾照就更方便啦!
 
  2· 小型汽车驾驶证可异地分科目考试
 
  以后小型汽车驾驶证也可以进行异地分科目进行考试了。申请人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C类)期间,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后,到外地工作、学习、生活的,可以申请变更考试地,并可以直接在现居住地预约参加剩余科目考试,而已通过的考试科目继续有效。当全部科目考试通过后,直接在现考试地领取驾驶证,大大减少了往返原考试地的时间成本。
 
  3· 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可省内异地申领
 
  此前,异地申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仍需提交居住证或者暂住登记凭证,而新措施中将放宽大中型客货车省内异地申领条件,推行持身份证省内“一证通考”。
 
  也就是说,在省内考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朋友直接凭身份证就可以申领;而外省的朋友如果办了省(区)任一地市居住证后,也可申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这是由于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绝大多数属于职业驾驶人,需要纳入属地化日常教育管理,而以后申领条件或许还会进一步放开。
 
  4· 扩大车辆转籍信息网上转递试点
 
  2018年公安部推出的20项交管“放管服”改革措施中,已经推出了南京等15个城市试点非营运小微型客车档案电子化网上转递,使车辆异地转籍和迁入车辆程序在网上就可以办理,减少百姓两头跑的时间成本。
 
  而在新举措中,还将增加105个试点城市,使网上转籍试点城市达到120个,进一步惠民利民,让更多的朋友可以就近进行车辆网上转籍。
 
  5· 摩托车可全国通检和6年免检
 
  此前,针对摩托车的相关政策是可以在省内异地年检,而2019年6月1日推行的新举措中将摩托车的相关政策再一次进行了升级。
 
  一是摩托车可跨省异地检验,也就是说可全国“通检”,申请人可以在摩托车使用地直接检验、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无需办理委托检验手续;二是新登记摩托车6年免予检验。不过,对于注册登记超过6年(含6年)的,仍按规定每年检验1次。
 
  6· 简化机动车抵押登记手续
 
  以后,老百姓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手续时,更加简洁、便捷了。新举措中,车辆抵押登记的新政策主要体现在三方面:
 
  一是办理抵押登记资料更精简,对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作为抵押的,提交的身份证明可以是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抵押合同上的公章可以是实物印章或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印章;
 
  二是办理车辆抵押更方便。未来将在银行、汽车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设立交通管理服务站,群众可以直接在金融机构办理机动车抵押业务。
 
  三是办理抵押程序更简洁。推进与银保监部门及银行等金融机构联网,推动机动车抵押信息网上核查比对,用信息传输简化手续资料。
 
  7· 扩大使用原号牌号码范围
 
  在新举措中,针对机动车号牌号码方面也有新的政策出台。
 
  一是同一车主不同车辆号牌可互换使用。对登记在同一机动车所有人(个人或者单位)名下同号牌种类的非营运车辆,可以申请号牌号码互换,但一年内只能变更一次。
 
  二是保留原号牌号码延期至两年。原机动车转移、注销或者迁出后,提出申请保留原号的时限由一年调整为两年。
 
  8· 4S店代发临时行驶车号牌
 
  此前,4S店已经可以代办机动车登记,提供购买车辆、登记选号、购置保险、缴纳税费等“一站式”服务。
 
  而新举措中,公安部将全面推行汽车4S店代发临时行驶车号牌,方便群众买完车就可以直接开回家。
 
  9· 全面推行车辆购置税信息联网
 
  以后,在缴纳购置税方面也要更加方便快捷。在新举措中,将全面推行与税务部门信息联网,实现车购税信息网上传递、网上核查,群众办理机动车登记无需提交纸质购置税完税或免税证明,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
 
  10· 推行12123交管语音服务热线
 
  “12123”交管业务在新举措中也进行了升级。逐步推广全国统一交管服务电话号码“12123”,为群众提供交管业务咨询、信息查询、业务受理等服务,搭建集网页、短信、手机APP、语音“四位一体”的交管信息化服务体系。
 
  小智结语:
 
  以上措施除第10项以外,自2019年6月1日起在全国全面推行。而这10项改革新举措,总体来看主要体现“异地通办”和“便捷快办”两大方面,进一步方便群众办理相关业务,大大减少群众两地往返所造成的时间成本,可以说真正的便民利民。
 
  (原标题:公安部:6月1日起,10项“放管服”改革新举措将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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