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建材行业“零化石能源”工厂评价要求第1部分:水泥企业》协
- 来源: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 2024/4/17 8:40:19
- 21134
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并归口的《建材行业“零化石能源”工厂评价要求 第1部分:水泥企业》(2023-79-xbjh)协会标准征求意见稿已完成,根据《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协会标准管理办法》(中建材联标发〔2013〕111号)规定,现予以公示,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10日。如对上述协会标准(征求意见稿)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协会标准征求意见稿回函意见表》并发送至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标准质量部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标准名称+建材协会标准公示反馈”。
联系人: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标准质量部 朱哲
电 话:010-57811067
邮 箱:cbmfbzzlb@163.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1号
附 件:1.《建材行业“零化石能源”工厂评价要求 第1部分:水泥企业》协会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rar
2.协会标准征求意见稿回函意见表.docx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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