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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快企业创新能力提升三

来源:嘉兴市政府办公室
2024/3/7 15:4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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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嘉兴市打造一批领航型龙头企业,实施科技领军企业和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不断提升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绿色环保等五大新兴产业科技企业创新能力,探索实施独角兽企业培育计划,加快培育一批独角兽企业。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快企业创新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嘉政办发〔2024〕7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已于近日发布,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及过程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的指示要求,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围绕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关键领域,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需求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推动更多行业龙头企业打造总部研发中心,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全面激发企业创新活力。为此,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结合市实际,研究制定本《行动计划》。
 
  二、主要内容
 
  《行动计划》分为总体要求、主要任务、政策支持和保障措施四部分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明确了一是坚持以产业定位科技、以科技引领产业的理念,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主线,构建以企业为主体、需求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全面提升市企业科技创新整体效能的指导思想。二是提出从科技企业数量、质量和总体成效三个维度,到2026年规上工业高新技术企业占比超过50%,建成省级以上企业研发机构200个,全市高新技术企业突破5000家等主要发展目标。
 
  (二)主要任务。实施科技企业扩面增量行动、提质增效行动、研发提升行动、资源整合行动等四大行动。在实施科技企业扩面增量行动方面:要落地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推动设立科技企业孵化器联合基金,大力推进科技招商,健全完善“星耀南湖”领军人才计划赛事遴选机制,推动各地制定异地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入支持政策;培育一批成长型科技企业,常态化举办“院企银企双向对接”活动,加快实施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普惠性创新政策,建立科技企业创新指数体系;打造一批领航型龙头企业,实施科技领军企业和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不断提升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绿色环保等五大新兴产业科技企业创新能力,探索实施独角兽企业培育计划,加快培育一批独角兽企业。在实施科技企业提质增效行动方面:要开展两清零一提升专项行动,推动全市3亿元以上制造业企业无研发机构动态清零、5千万元以上制造业企业无研发活动动态清零;放大示范科研平台头雁作用,制定出台嘉兴市总部型研发中心工作指引,支持企业牵头(参与)建设国家级、省级重大创新平台;提升新型研发机构支撑能力,推动新型研发机构主动介入企业研发创新,帮助企业建立生产需求型研发机构,全面实施“满天星计划”,提能升级嘉兴科技大市场,进一步强化科技成果供给能力。在实施科技企业研发提升行动方面:要强化科研攻关体系顶层设计,优化完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市、县联动机制,在医疗卫生、农村科技领域探索实施重大项目“揭榜挂帅”制度。持续推进示范科研平台等专项,鼓励民营中小企业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发挥科研组织企业主导作用,提升科技企业在科技项目形成、组织和资金配置等方面参与度,市级重点研发计划申报指南企业中专家不低于50%;探索领军企业牵头攻关机制,支持科技领军企业、链主企业牵头,协同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和高校院所组建创新联合体,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在实施科技企业资源整合行动方面:要优化金融服务,开展政策性科技保险试点,加快建立投贷保联动机制,推动政府产业基金与高校、科研院所对接合作,推荐优质企业进入长三角G60科创走廊科技成果转化基金项目库和浙江省科创母基金项目库。集聚创新要素,加大工业科技特派员选派力度,推动全市符合条件的仪器设备全面向企业开放共享,培育壮大技术经纪人队伍;加强开放合作,鼓励龙头企业与国外研发机构共建合作平台,积极承办G60科创走廊创新创业大赛等各类活动,实行科技创新券长三角地区通兑通用。
 
  (三)政策支持。围绕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发挥,整合多个部门关于人才、科技、研发等惠企政策,明确科创项目孵化、科技企业主体培育、科技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人才引育等方面的政策,全力支持科技企业上层次、研发机构上水平、成果转化上规模、企业人才上高度。
 
  (四)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科技局负责落实全市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作,推进重点目标任务 实施。二是加强落实问效。各县(市、区)要落实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确保2024-2026年期间科技投入年均增长 18%以上。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加强支持企业科技创新政策宣传解读,开展科技企业研发创新、成果转化等政策推介培训。
 
  三、实施时间
 
  本《行动计划》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四、主要特点
 
  一是围绕企业主体,给予全生命周期支持。《行动计划》围绕科技企业这一主体,从主体培育、研发机构建设、研发项目供给、创新要素集聚等4方面给予多层次、针对性、广角度的全生命周期支持。
 
  二是加大财政投入,落实资金保障。《行动计划》明确了在2024-2026年期间科技投入年均增长18%以上的要求,实施“政策兑现月”活动,推动企业科技创新政策落实见效。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和联系方式
 
  (一)解读机关:嘉兴市科学技术局。
 
  (二)解 读 人:吴根军。
 
  (三)联系电话:0573-82159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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